释义 |
律师分析: 契税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转移时应缴纳的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是在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即买卖、赠予、继承等情况下。具体时间以交易发生当天为准,一般应当在交易后5个工作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契税的纳税义务会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例如,在房屋拆迁、征收、协议离婚等情况下,契税的纳税义务也会相应发生。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