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强制缴纳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是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照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然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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