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务院设立什么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禁毒工作 |
释义 | 国务院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国家禁毒委员会是1990年成立的中国最高的禁毒领导机构。国家禁毒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禁毒方面的重要措施和政策,协调有关毒品的重大问题,统一领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国家禁毒委员会具体任务是: 1、掌握全国各地区和政府各部门禁毒工作情况,就禁毒工作的政策、措施、计划、项目向禁毒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方案; 2、协调政府各部门之间在禁毒工作中的合作事项; 3、对地方禁毒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4、组织禁毒宣传工作; 5、补助地方的禁毒经费、装备的统筹安排和落实; 6、与外交部及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国际合作,负责与联合国组织、其他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间的禁毒合作业务; 7、办好《禁毒工作情况反映》、《禁毒工作简报》对上对下两个刊物; 8、有关禁毒委员会的其他日常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条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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