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要怎样分割 |
释义 | 婚前房产分割需考虑实际情况。夫妻一方婚前付款且房证登记在自己名下,属婚前财产;按揭方式购房,房证登记在自己名下,为个人财产;名下登记但配偶出资,仍为个人财产,应返还部分;夫妻共同所有且登记在一方名下,按出资比例分割。 法律分析 婚前房产的分割需要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具体分割。婚前房产分割的具体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2、一方婚前以按揭方式贷款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偿还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予以返还。 3、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情况,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予以返还。 4、若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贷款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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