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区别如下:(1)保障对象不同。生育保险保障对象是生育女职工,生育是自然生理现象,不是病理现象;医疗保险的对象是全体职工,在他们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情况下,属于医疗保险范畴。(2)保障内容不同。生育保险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有薪假期。医疗保险包括医疗服务,不包括疾病津贴。(3)基金模式不同。生育保险基金是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余;职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是以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个人帐户,留有部分积累;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费。(4)享受条件不同。生育保险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已婚女职工,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为条件,医疗保险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为条件。(5)享受期限不同。生育假期的享受期限,国家有明确规定。如正常产产假为90天,并且严格规定产前15天。医疗保险对享受者的假期没有时间限制,一般以病愈为期限。(6)待遇水平不同。生育保险实行产前、产后都享受的原则,待遇水平较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高。医疗保险实行患病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职工个人需要承担部分医疗费用。(7)医疗模式不同。生育保险享受者的医疗服务,基本上以保健和监测为主。正常的分娩无需进行治疗,只要求定期对产妇进行身体检查,以及对产妇和胎儿的监护,以保证正常分娩。而医疗保险主要是通过必要的检查、药物、理疗和手术等方面的医疗手段,对患病的参保者进行治疗,使其早日康复走向工作岗位。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