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的证据包括哪些类型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的证据包括哪些类型 1、行政处罚的证据包括: (1)书证,文字、符号、图案等表达出的思想内容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 (2)物证,一切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3)视听资料,利用录音等手段反映出的音响或其他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 (4)证人证言,了解行政违法行为的人以口头等方式向行政机关或组织所作的陈述; (5)当事人的陈述,行政违法行为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及电子数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 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6、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7、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8、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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