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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户口需要双方父母到场吗
释义
    不需要父母双方都去派出所办理,只需要一个人前往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扩展资料:新生婴儿落户材料:(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出生医生证明。(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4)结婚证明。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有以下两种情况:
    1.当公民办理户籍落户或者迁移手续,可以由当事人本人去办理,也可以由户主办理。
    2.若户主子女要办理上户口,需要户主本人去派出所。
    但如果是户主的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需要上户口,则不需要户主本人,只要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宝宝上户口不需要父母一起去。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所以父母一方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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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