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宿迁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收费标准 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是不收费的。 二、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的受理条件 1、申请事项属本机构管辖范围; 2、申请人主体适格、申请材料齐全。 三、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需要的办理材料 1、出租人融资租赁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于融资租赁船舶); 2、承租人出具的知悉该船已设置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船舶); 3、光船租赁合同或者融资租赁合同; 4、船舶国籍证书(适用于已办理国籍登记的船舶); 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6、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7、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8、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9、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 四、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夏时制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