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豆制品不适用免税政策。只有农民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才能享受免税待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用于科学研究、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以及自用物品等,免征增值税。 法律分析 豆制品不属于免税。只有农民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才免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进口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仪器设备也免税。另外,农民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也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该内容由 杨伟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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