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属于财产保险合同吗? |
释义 | 交强险是一种财产保险合同,保障机动车所有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金额根据责任情况不同,包括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限额在人民币数千至数万元之间。交强险具有强制性,所有购买机动车的当事人都必须购买,以保障交通参与者的权益并减轻经济压力。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但未支付保费将从保险金中扣除。 法律分析 一、交强险属于财产保险合同吗? 交强险是属于财产保险合同的。交强险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一般来说都是指投保交强险的车主。 1、交强险合同中的投保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同时投保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 2、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也就是说投保交强险的车主在交通事故中也遭受了伤亡或损失,但是不属于受害人范畴。 二、交强险的赔付金额通常是多少元?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通过法律规定可知:在宽限期内合同仍然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以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回所欠保费。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列入宽限期条款的寿险合同中,如果停缴保费,保险合同并不是自应缴未缴之日起失效,而是自宽限期满的当日24时起失效。并且,宽限期内,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并不收取利息。 所以只要是购买了机动车的当事人,都必须要购买交强险的,因为它是具有一定强制性的,主要还是为了保证到交通过程中的所有参与者,因此一旦是出现了一些交通事故,那么交强险是可以对该事故进行赔付的,而当事人他也可以减轻自己的一些经济压力。 结语 综上所述,交强险属于财产保险合同。投保人是指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被保险人一般是指投保交强险的车主。交强险的赔付金额根据责任情况有所不同,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等。合同约定了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宽限期规定。因此,购买交强险可以确保交通参与者的权益,并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减轻经济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七条 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进行听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