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学生工证明如何开具? |
释义 | 居委会开证明,报片民警签字盖章,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经辅导员签署意见,院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学生处,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报费,一个月考察时间后无找回可能时给予补发,如找回可联系学生处撤回申请。 法律分析 1、户口所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应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并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院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学生处,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报费,从登报之日起须有一个月考察时间,确无找回可能时给予补发。考察期间如找回,可与学生处联系撤回申请。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非学生工证明? 申请非学生工证明的步骤如下:首先,您需要联系相关单位或机构,如学校、人力资源部门或就业中心,了解他们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其次,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就业意向书、个人简历等。然后,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所需文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接下来,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单位,并按照他们的指示进行后续步骤,如缴纳相关费用或参加面试。最后,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并按照要求领取非学生工证明。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指南或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申请。 结语 在办理户口所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和学生证补发申请时,务必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填写和准备材料,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同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保持联系,遵循他们的指示和流程,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对于申请非学生工证明,您需要联系相关单位了解具体要求和程序,并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最后,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并按要求领取非学生工证明。请注意,不同地区和机构的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详细阅读指南或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申请成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校大学生打工根本不是择业行为,更不是就业行为。该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在校大学生不是就业,当然也不可能去办理录用手续,就是去了,行政部门也不可能受理。对于在校大学生打工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也是不予受理的。如果将在校大学生纳入这一规定进行规范,就会和现行制度发生冲突。因此在校学生打工在我国只是雇佣关系意义上的劳动者,受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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