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人才安居f类人才购房补贴 |
释义 | 一、南京人才安居f类人才购房补贴 设立特别社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科技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达到规定标准和功能;(二)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便捷高效;(三)科技、商务、金融、信息、法律、人才服务功能完备;(四)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良。鼓励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周边建设大型特别社区,实现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业资源共享。鼓励利用现有科技创业人才基地改造建设特别社区。 二、南京市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xx条例有几条 本市实行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科技创业家培养对象应当入选国家、省重点人才计划或者本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计划,具有国际化视野和持续创新能力,拥有核心自主,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初步具备规模生产、实现产业化的条件。经认定的科技创业家创办的企业进入特别社区孵化器或者加速器的,政府给予下列支持:(一)根据项目需求给予贴息,引导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融资担保;引入社会创业投资资金的,市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按照一定比例匹配入股;(二)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按照规定给予扶持;(三)市级各类产业和科技经费给予优先支持,承担省级以上专项的按照国家和省计划要求给予配套奖励。 三、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第11条什么内容? 设立特别社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科技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达到规定标准和功能;(二)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便捷高效;(三)科技、商务、金融、信息、法律、人才服务功能完备;(四)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良。鼓励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周边建设大型特别社区,实现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业资源共享。鼓励利用现有科技创业人才基地改造建设特别社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