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失火罪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失火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失火罪量刑标准为: 1、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失火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失火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1)行为人必须有引起火灾的行为。如果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或者在生产申违章作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而引起火灾,则分别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罪。如果火灾不是由于行为人的失火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构成失火罪。 (2)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仅有失火行为,末引起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不构成失火罪,而属一般失火行为。 (3)后果必须是失火行为所引起,与失火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这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 2、主体要件 (1)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具有从事某种业务身份的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或从事业务过程中过失引起火灾,不构成失火罪。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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