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火罪造成人员死亡定什么罪 |
释义 |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此外就是各省高院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规定,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于2007年2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一、失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什么是失火罪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本罪主要特征: (一)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二)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