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一般的裁定书为何一审终审 并没有一般的裁定书一审终审这个说法,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一审的案子,原被告双方服判不上诉就生效,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就是二审,但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对终审判决不服提起的是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不一定能启动再审程序。 二、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 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有: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一审终审的判决、裁定与两审终审终审的判决、裁定法律效力相同。 一审终审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 三、无效婚姻是一审终审吗 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具体理由如下: 1.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