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的意思是本案不适用于当前的程序需要转成普通程序。 第一审普通诉讼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基础,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 我国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转为普通程序是否组成合议庭 转为普通程序必须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且在合议庭人员确定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一审基层的人民法院应当是要有三个审判员,或者是一个审判员,加上两个人民陪审员,三个人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对案件的审理。保证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况下,实现简单案件的快速审结,方便当事人权利实现 法院转普通程序意味着什么 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时,通常所适用的程序。从普通程序的基本结构来看,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诉讼中止和终结、判决和裁定等5个环节。 法院有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意味着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也就是说案件属于事实不清楚、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或者争议较大的民事案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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