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则债权由受让人取得,但是转让债权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的转让的效果;债权转让的,有关债权的从权利也随之转让。如果债务人要转让债务,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 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