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起假释的流程如下: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以下材料: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奖惩表、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一、申请假释都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假释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 2、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3、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 4、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5、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等。 二、限制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限制减刑的条件有以下: 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放火、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对于因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