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监护权转变为共同监护后,原监护人和新监护人应该共同承担监护职责,包括评估孩子的身体安全风险。在评估孩子的身体安全风险时,应该考虑孩子的年龄、生活和学习环境、家庭背景、健康状况等方面因素。如果孩子存在身体上的特殊需求或敏感性,监护人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孩子的安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离婚时不要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断维护、实现父母双方及其它近亲属与未成年子女的亲情关系,共同负责、共同照顾孩子。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父母、其它监护人负有保护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