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很多地方政府为了响应国家政策,同时发展本地方经济,制定了招商引资的策略,同时对招商引资进行考核,对其中优秀的进行奖励。以广西省为例:对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排前6名的设区市,自治区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650万元、550万元、450万元、350万元、250万元、150万元人民币,补充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法律依据】: 《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一)自治区对各设区市招商引资工作实行专项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专项激励。招商引资目标绩效考核激励措施及标准为: 1. 对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排前6名的设区市,自治区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650万元、550万元、450万元、350万元、250万元、150万元人民币,补充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2. 对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排前6名的设区市,自治区一次性分别奖励建设用地指标1000亩、800亩、600亩、500亩、300亩、100亩,补充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暂停、限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情形的除外。 3. 对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核排前6名的设区市,在自治区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领域,由其自主选择申报急需建设的重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