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方式,先将全年效益收入平均后再确定适用税率:即收入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 该计算是目前个税采取“按月”计算方式下,个人取得大额年终奖、或一些公司对部分高管、技术人员采取年薪制的,如果发放当月按超额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计算表计算,可能会面临当月最高45%税率,从而个人缴纳大额税款,因此税务总局也先后出台3个关于年终奖计算方式的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以及后来2005年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为我们纳税人大大降低了所得税负。 二、从2019年1月起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不再“按月”扣缴,而改为按月预缴,按年汇算清缴,该缴纳方式跟企业所得税类似。也就是说,以后个人所得税每月是“预缴”,年终会来个统算,最后多退少补。其实预缴的计算方式跟现在的按月计算缴纳的方式一样,应纳税所得额=当月收入-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5000,然后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