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保险公司拒赔“颅内占位”,是否可以向人身损害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被保险公司拒绝了颅内占位的理赔申请,可以考虑向人身损害赔偿。被保险人可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主张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因人身损害要求赔偿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损失,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所承担的风险所发生的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与诚信原则相符合的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被保险公司拒赔颅内占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充分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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