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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颅内占位疾病被认为是“合同约定除外责任”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被认定为保险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合同约定除外责任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如果颅内占位疾病被认为是合同约定除外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这种疾病属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等内容。”
    2.《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的条款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确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声明的保险标的、险别、保险金额等事实有疑义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被保险人提出询问,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回答。”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保险合同中关于除外责任的条款,应当明示、明确,保险人不得以不明示、不明确为由免除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颅内占位疾病被认为是“合同约定除外责任”的情况,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这种疾病属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就有赔偿责任。在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保险人也应当及时对保险标的、险别、保险金额等进行询问,以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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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0: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