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胁迫签订合同是撤销还是无效 |
释义 | 胁迫签订合同是撤销。 撤销合同的条件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 4、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 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可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合同。重要内容,一般是指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对合同的误解是否是重大误解,在认定上没有一致的标准; 2、行为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即行为人的误解与其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误解是由行为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主观上并非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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