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 工资计算标准 应当以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法律客观: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