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质押需签订书面合同并登记。基金份额、股权出质须签订书面合同。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的股权出质需在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其他股权出质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质权设立时间分别为出质登记时。 法律分析 股权质押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登记。对于基金份额和股权出质,当事人应签订书面合同。对于基金份额和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对于其他股权出质,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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