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房过户新政策 |
释义 | 集资房政策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买卖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5、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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