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折旧年限规定概述 |
释义 | 车辆作为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最低为4年,折旧完成后仍可继续使用。折旧方法与报废年限无必然联系。常用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合法。 法律分析 最新规定表明,作为固定资产的车辆的折旧年限最少为4年。完成折旧后,车辆可以继续使用。折旧方法和报废年限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也叫直线法,在会计和税务领域都是最常用的方法。 2、工作量折旧法,主要用于交通运输企业,或者适用于价值较大但是却不常使用的建筑施工设备上; 3、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适用于一些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企业,比如医药生产企业,汽车制造企业,电子生产企业等; 4、年数总合法,需要上报到税务局批准,企业才可以使用年数总和法来进行折旧计算。二、可以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如下:1、房屋、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总之,车辆作为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最低是4年。车辆作为固定资产,完成折旧以后,虽然不能再计提折旧,但是车辆还能使用。其中折旧年限和报废年限,没有必然的联系。折旧的方法一般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合法。 结语 车辆作为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最少为4年,完成折旧后车辆可以继续使用。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合法。不同折旧方法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并定期进行折旧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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