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备案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
释义 | 施工合同备案并不需要交费,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一、建设项目工程备案所需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4、质量、安全报监登记书 5、中标通知书 6、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 7、施工组织设计 8、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监理规划 10、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2、国家规定的相关规费缴纳依据 13、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14、商品砼合同(原件) 15、规划审批的总平面图 16、建设单位项目资金证明、甲乙双方工资支付担保保函或保证金缴纳证明 17、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劳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8、墙改登记手续 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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