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结婚证必须要到户口所在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领结婚证需要到户口所在地。领结婚证到婚姻当事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一、女方父母不给户口本也不给结婚证怎么办 女方父母不给户口本想领结婚证的可以去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办理结婚证要求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离过婚再办结婚证要什么材料 离过婚再办结婚证需要带以下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领结婚证流程有以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三、结婚需要准备什么 结婚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根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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