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事案件中,二审改判的理由如下: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事实错误是指对事实的认定是不真实的,是以虚假的或者伪造的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会改判。事实不清是指没有足够的证据,没有把案件事实查清就作了判决。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 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 申诉 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有瑕疵的,应当裁定纠正并维持原判决、裁定;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 (四)依照第 二审程序 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