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如果是到期换领的,最早只能提前90天内办理,但如果当事人在此之前,身份证遗失或者损坏的,不受此限,可以随时补办。当事人身份证到期的,属于换领,因身份证遗失或者损坏而补办的,是没有时间上的限制的,丢失或者损坏后,即可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