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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代位诉讼的问题
释义
    股东代位诉讼的条件主要包括:
    1、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应当先履行前置程序,向监事会、董事会或者监事、执行董事提出书面请求;
    2、股东所持股份符合法律规定;
    3、在紧急情况下,股东也可以直接提起股东代位诉讼。
    一、小公司只有监事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吗
    小公司的监事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法律规定,监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公司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小股东享有什么权利
    小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在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不行使职权召集、主持股东大会时,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2)临时提案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书面提交董事会。
    (3)累积投票权。通过累积投票制集中使用拥有表决权选举自身认可的董事或监事。
    (4)知情权。可申请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公司会计账簿。
    (5)回购请求权。对股东会的部分决议提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6)诉讼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财产时,为了公司的利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7)解散公司的请求权。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了严重的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股东可否直接起诉侵犯公司利益的董事?
    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犯公司利益的董事。
    原则上,董事侵犯公司利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1、监事会或者监事在收到股东的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
    2、监事会或者监事在收到股东的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
    3、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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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