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持股协议解除技巧 |
释义 | 代持股协议的解除办法: 1、协商一致解除; 2、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和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根据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不定期合同可随时解除,但需提前通知对方。 法律分析 解除代持股协议的办法有: 1、经实际出资人和代持股人协商一致解除; 2、在出现代持股协议履行不能、一方明示违约等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时,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协议。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拓展延伸 代持股协议解除的法律程序与注意事项 代持股协议解除涉及一系列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首先,解除代持股协议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这包括核实协议中的解除条款和条件,并确保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另外,解除协议可能需要进行谈判和协商,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平衡和保护。在解除过程中,双方应当注意保护商业机密和保密协议的约定。此外,可能需要进行审计和财务调查,以确保解除协议的财务影响得到充分评估。最后,解除协议后可能涉及股权转让或其他后续步骤,需要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和合规要求。因此,在解除代持股协议时,必须谨慎遵循法律程序,注意保护各方的权益和合法权益。 结语 解除代持股协议涉及一系列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协商和谈判过程中需平衡各方权益,并保护商业机密和保密协议。审计和财务调查可评估解除协议的财务影响。解除后可能涉及股权转让等后续步骤,需遵循法律程序和合规要求。解除代持股协议时,务必谨慎遵循法律程序,保护各方权益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六十五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