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首付款证明开具人是谁? |
释义 | 按揭买房首付款通过贷款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交给开发商,银行提供收据,开发商换发票。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卖房屋协议可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不动产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失效需在九十日内申请登记或债权消灭。 法律分析 银行开。按揭买房时首付款是交给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的监管账户里,该账户是由当地房管局负责监管的。银行给开收据证明,拿去开发商处换发票。 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相关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拓展延伸 二手房首付款证明开具人的权责与要求 二手房首付款证明的开具人承担着重要的权责与要求。首先,开具人应具备法律资质,如律师、公证员等,以确保证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其次,开具人应准确记录首付款的支付情况、金额和相关细节,并在证明中明确署名和职务。此外,开具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保护客户隐私,不泄露个人信息。开具人还应及时、准确地提供证明文件,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总之,二手房首付款证明开具人应具备专业素养和责任心,为购房者提供可靠的证明服务。 结语 凭借《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民法典》的规定,购房者在按揭买房时,首付款应交给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并由房管局监管。开发商需提供收据,购房者可凭收据向开发商换取发票。购房者还需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签约后30日内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此过程中,二手房首付款证明的开具人应具备法律资质,准确记录支付情况,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购房者提供可靠的证明服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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