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离职公积金提取: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