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公积金贷款后余额可以取出来吗 |
释义 | 上海公积金贷款后余额可以提取。 上海公积金贷款后余额,职工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除此之外,上海公积金贷款后余额,职工在上海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用于支付首期;职工在支付首期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提取的流程一般如下: 1、准备材料:持身份证、公积金卡、填写好提取申请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医疗证明等); 2、选择提取方式: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的提取方式(如购房提取、个人住房贷款提取、大病医疗提取等); 3、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交到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申请购房提取或个人住房贷款提取,还需提供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 4、审核与审批: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审批,确定提取金额并进行资金划拨; 5、收到提取款项:根据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将提取的公积金款项打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办理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办理公积金需要核对身份信息,因此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等; 2、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有些地区要求提供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等证明您在该地区有合法居住权的证件; 3、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是已婚人士,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等证明婚姻状况的文件; 4、工作证明:需要提供工作证明,例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条等,以证明工作单位和工作收入情况; 5、银行卡:公积金缴存和提取需要通过银行卡进行操作,因此需要提供一张有效的银行卡。 综上所述,具体的资料要求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准备办理公积金,建议事先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银行,了解具体的资料要求和程序。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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