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付款来源规定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今年,央行联合银保监会发布了新房贷政策,其中有两条比较重要。一条是给各大银行设置了“房贷额度比例”红线,每个银行的房贷额度比例都不能超过这条线。二是房贷基准利率有所下调。 因为这两条政策限制的原因,很多银行都抬高了房贷申请的门槛,以此来筛选一些资质相对不那么优异的用户。同样的,银行对于贷款申请人的首付款来源查的也更加严,这样做也能筛选掉一部分风险相对较高的用户。 根据相关规定,贷款人的首付来源不能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提供;首付款不能是互联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首付款不能是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相关借贷等资金挪用;不能是非直系亲属转账等。 如果有购房者的首付款来源是非直系亲属转账,那么建议大家可以提前半年转账。因为银行如果查到贷款人半年内有大额的转账记录,来自于非直系亲属,那么银行很有可能会将该笔金额视为借贷。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三、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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