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跨省社保转移的流程:1、参保人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的参保缴费凭证;2、然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3、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条件的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4、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办理接受转移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