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 |
释义 |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的是企业应当在当期扣除并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销售税金、附加税金支出。实际上,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了企业应当缴纳的税种和税率,以及所应缴纳的税款应当如何计算等。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应当合法、合规地开展经营活动,如实申报纳税,不得进行偷税漏税等行为。 企业所得税适用优惠政策有哪些?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经营行为,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了多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在我国西部地区、沿海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优惠;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等特定类型企业,也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税收抵免等优惠政策。同时,为了支持和促进创新创业,国家对于科技型企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也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知识产权优惠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当缴纳的税种和税率都有明确规定。同时,为了支持创新创业,国家还出台了多种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减轻税收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