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我国涉外法律适用的规定 |
释义 | (一)国家主权独立原则 (二)平等互利原则 (三)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维护和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发展的原则 (五)最密切联系原则 一.涉外合同的主要条款: 涉外合同法有以下主要条款: 1. 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国籍、主营业所或者住所; 2. 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3. 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的种类、范围; 4. 合同标的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5.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 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7. 合同能否转让或者合同转让的条件; 8. 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 9. 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10. 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二.涉外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涉外合同在订立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 三.涉外法律服务业务遵循哪些原则 (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只能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要求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起诉、应诉,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凡是属于我国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我国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法院的裁判必须经我国法院依法审查并予承认后,才能在我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遵守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国际公约中的规定与国内法有冲突的适用公约规定,但是对于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三)司法豁免原则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国组织以及国际组织提起民事诉讼,应当依照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事司法豁免是一种有限的豁免,即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其所属国主管机关宣布放弃司法豁免的,或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因私人事务涉及诉讼的,或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向驻在国起诉引起反诉的,均不享有司法豁免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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