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综合年收入不超过12万是不是不用交税 |
释义 | 综合年收入不超过12万是否需要缴税,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收入12万-扣除项≤0,扣除项目完全能覆盖综合收入额,已做预缴申报,且无预缴税款,说明只有工资薪金收入,无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所得,这种情形,没有缴税,也无需补税; 2、如果收入12万-扣除项≤0,扣除项目完全能覆盖综合收入额,已做预缴申报,但有预缴税款,造成这种情况的因素较多,包括可能有多处工资薪金收入,可能有劳务报酬、稿酬或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所得,可能申报为及时做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等。这种情形,存在退税,但可以放弃退税,不做汇算清缴。实际承担税款都已在预缴申报阶段缴过; 3、如果收入12万-扣除项>0,应交税额-预缴税款≤0,已做预缴申报,已有预缴税款,可能涉及综合所得四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任何一项或多项预缴个人所得税,无论是预缴哪一类所得,最终汇算清缴都不会产生补税,但可能存在退税。这种情形,无论是否办理汇算手续,实际承担税款都已在预缴申报阶段缴过; 4、如果收入12万-扣除项>0,应交税额-预缴税款>0,已做预缴申报,已有预缴税款,可能涉及综合所得四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任何一项或多项预缴个人所得税,除去预缴税款,汇算清缴存在补交税款。这种情形,免于办理汇算手续,仅仅免去补缴税额,实际承担税款为已在预缴申报阶段缴纳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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