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一般分几个部门 |
释义 | 民政局的部门有: 1、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是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草拟规范性文件等。 2、社救科 社救科的主要职能就是负责全市或全县的抗灾救灾工作。比如救灾物资的申请、接受、调配等等。指导、监督全县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订全县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3、优抚安置科 组织协调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和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实施本省优抚办法和标准,负责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科 负责起草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负责设在本县的社团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等。 5、老龄办 办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向老龄工作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等。 结婚登记在民政局哪个部门: 结婚登记处属于民政局下属单位的婚姻登记处,主要是实施本辖区内的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档案补发结婚证。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宣传民法典律,倡导文明婚俗。 综上所述,结婚登记处属于民政局下属单位的婚姻登记处,主要是实施本辖区内的婚姻登记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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