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后,案件是不会自动撤销的,只有经公安机关侦查后,没有犯罪现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的,才会撤销案件。 一、撤销案件的情形有哪些 撤销案件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 2、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3、其他满足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案件的条件的。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二、劳动仲裁期间受到威胁应怎么办 受到威胁要向及时搜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受理后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标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治安处罚或移送有关部门;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后依法进行侦查,搜集证据进行破案惩办犯罪嫌疑人。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三、打架斗殴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打架斗殴立了案如果属于轻伤害案件且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公安机关是可以不再继续追究能够撤案。但如果是刑事案件,立案后是不能撤案的,只能等待警察调查。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就不能通过赔偿或者调解撤销案件。但如果积极赔偿,取得了对方同意,在量刑时法院会考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