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立案标准为非法携带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立案标准: (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什么是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只有生产、管理、运输、使用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单位才有权利控制毒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掌握、控制毒品都属于非法。 综上所述,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立案的标准是:行为人携带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行为人携带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行为人携带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