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一般多久才会结案 |
释义 | 派出所一般是三十日内结案,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派出所结案的方式如下: 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案件侦查终结的,对于案件侦查终结的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 2、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决定,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 治安案件处理流程如下: 1、接处警,接受报案,立案,调查取证,告知,作出处罚决定(或出具调解协议); 2、到时可以到派出所找到具体办案民警问问案件的进展,没有办理的原因,一般情况他们不会拖的,因为他们也会有业务考核,过期处理不了的案件,还要向上级回报原因的。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应当防止泄露工作秘密。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第五十三条 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扣押;对违法嫌疑人随身携带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保管、退还。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 前款规定的扣押适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以及本章第七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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