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授权委托书 |
释义 |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关系 1、被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 2、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被委托人。 3、依据委托协议而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 二、委托人是对方还是自己 委托书上的委托人是自己。而受托人是代表自己行使合法权益的人,受托人在行使权力时应当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委托书一旦正式订立,委托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对委托事项后悔,但是受托人如果存在违反国家法律的权益的任何行为,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 一、委托人的义务有: 1、提供或补偿办理委托事务所需的必要费用的义务; 2、按合同规定支付报酬的义务; 3、清偿债务的义务。 二、要成为受托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事先取得委托证明; 2、必须在授权的范围内设立权利和义务; 3、必须以被代理的名利设定权利和义务。 总之,委托书上的委托人是自己,委托人应尽到提供或补偿办理委托事务所需的必要费用等义务。要成为委托人必须具备取得委托证明、在授权的范围内设立权利和义务等条件。 三、民事诉讼一般代理的权限有哪些 委托诉讼代理人权限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因此其代理的事项和代理权限的范围都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 委托人的授权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 1、一般授权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这些行为一般不直接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如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 2、特别授权是指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3、委托人作特别授权时,必须在授权书上写明具体的事项,若委托人在授权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应视为一般授权。 4、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代理进行诉讼活动,其超越代理权限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否则便属于无效诉讼行为,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是委托人授予的,那么自然代理的权限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对于民事诉讼一般代理的权限,委托人需要在授权书上进行确认,并写明相关具体的事项。如若委托代理人行使的权限,是在规定的范围内的,则其造成的后果应由委托人自行承担。所以委托人在写授权书的时候,务必要慎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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