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或事务做出的个人处理。遗嘱一般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而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合法。即遗嘱人只能处分其个人财产,而不能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否则这部分应当被认定为无效;4、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关于该继承人的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