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审理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应注重调解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若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下列方式解决分歧,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公司回购部分股东股份; (二)其他股东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三)他人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四)公司减资; (五)公司分立; (六)其他能够解决分歧,恢复公司正常经营,避免公司解散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