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区分承揽关系与承包关系的要领
释义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的最大区别在于承揽合同具有人身性,不得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且定做人有权任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完成工程后,支付的是报酬。
    法律分析
    承包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最大区别就是承揽合同具有人身性,即未经定做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还有一点就是定做人具有任意变更和解除的权利(当然,有损失的还是需要赔偿的)。在具体的事务完成之后,支付的是报酬。建筑工程合同其本质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
    拓展延伸
    承揽关系与承包关系的法律区别及要点
    承揽关系与承包关系是在商业合作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关系。承揽关系是指一方(承揽人)承诺为另一方(委托人)提供特定服务或完成特定任务。承包关系则是指一方(承包商)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特定的工程或项目。这两种关系在法律上有一些区别。首先,承揽关系强调服务提供,而承包关系强调工程完成。其次,承揽关系通常以服务合同为基础,而承包关系则以工程合同为基础。此外,承揽关系更注重承揽人的专业技能和服务品质,而承包关系则更注重工程的实施和成果交付。要正确区分承揽关系与承包关系,需要注意合同的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实际履行情况等要点。
    结语
    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在法律上有明显区别。承揽合同强调人身性,禁止未经委托人同意将工作交给第三方完成;委托人享有变更和解除权利,但需赔偿损失。而承包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强调工程完成。承揽关系注重服务提供,以服务合同为基础;承包关系注重工程实施和成果交付,以工程合同为基础。正确区分两者需考虑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履行情况等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23:16:07